3)第376章:野路子(求追更银票)_重生之骄阳似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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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发家的那一批倒爷企业家来说,郭建新无疑是最值得令人惋惜的那一个。

  和牟其中等人不同,郭建新在抄底苏联遗产赚取了巨大利润之后,走了一条更具有前景的道路——那就是继续抄底前苏联的科学技术!

  这一点,美国人玩儿的是最六的,在国内的私人层面,郭建新可谓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儿。

  他搞的按个高杆菠菜项目,其实也是一个非常具有前景的项目。如果他后来没有出事儿,真的将这个科技作物在全国的沙地和盐碱地推广开来,未必不能够达成“为国家增加三十万平方公里良田”的项目目标。

  只是可惜,在对高杆菠菜项目的操作过程中,郭建新太急了。

  不仅是在项目启动之初就定下了一个太过宏伟的阶段性目标,过早的耗光了公司的资金,导致后续不得不靠着融资才能让项目推进,给自己增加了太多的风险。

  他的运气也属实说不上好,如果要是没有赶上亚洲金融危机,他在国外拿到的两笔合计五十多个亿美元的融资,可能也会让这个项目从纸上成为现实。

  而最关键的是,这个人太狂,也太过自负。

  他的这个性格,才是真正导致他没能成事儿的最关键因素。

  根据李阳在穿越前所了解到的信息,郭建新在97年上半年,在“君创投资顾问咨询有限公司”总经理李肃的引荐下,和北京富卓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于新江结识。对郭建新集团的“高杆菠菜”项目,进行了详细了解,于新江对该项目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。

  之后,于新江约请郭建新、和现代农牧公司的总经理洪晓狮,提出以5000万元人民币入股现代农牧,占“高杆菠菜”产业50%股权的要求。

  而郭建新认为这个价码太低,所以双方没有达成一致。

  但是后来现代农牧因为高杆菠菜项目投入过大,急缺资金。于新江了解到现代农牧资金状况紧张的情况后,愿意将5000万元人民币暂借现代农牧3个月,利息12%。到期如无法归还本息,则将现代农牧高杆菠菜项目30%的股权,作为抵押担保条件转给富卓房地产公司。

  征得现代农牧董事会的同意后,郭建新与富卓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于新江签订了《借款合约》,并同意于新江在协议条款中用“粮食贸易”四个字来掩盖企业间违规高息拆借的做法。

  正是“粮食贸易”这四个字,导致了郭建新最终的牢狱之灾。

  而罪名是,合同诈骗!

  事实上,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,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而郭建新和于新江的交易完全建立在双方知晓内情的基础上,绝非“虚构事实”或者“隐瞒真相”。

  但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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