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二百四十二章 思量改革_倚天逍遥录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第二百四十二章思量改革

  王安石被称为“伟大的改革家”,不过他的“改革”不仅没有实现富国强兵,反而加剧了社会矛盾,许多造福万民的“善政”逐渐沦为与民争利的“恶政”,支持改革的“元丰党人”与反对变法的“元祐党人”势同水火,重演唐朝牛党李党争斗的荒诞剧。王安石的“新法”甚至成为大奸臣童贯、蔡京剪除异己的“大杀器”,“改革”不仅变成了“掠夺”,甚至变成了“秉政”。

  王安石“改革”中从“善政”沦为“恶政”最经典的就是“青苗法”,本是为了减少老百姓受到高利贷的盘剥,从而政府提供低息贷款。如果“青苗法”这种“政府信贷法”采取“自愿”原则,它当然是“善政”,老百姓可以选择是否向政府“贷款”。不过,一旦将“政府贷款”数量多少变成官员考核对象,那么官僚就会为了政绩考核不惜“强迫”老百姓借贷——对于不需要借款的普通老百姓而言,再低的利息也是利息,何况“强迫”借贷难免会发生“层层加码”的利息翻番。

  王安石过于相信政府官员“造福万民”的“服务精神”,忽视了权力滥用必然助长官员“权力寻租”甚至“权力掠夺”的能量。这种“政府办企业”的模式,从汉代“盐铁专营”以来就一直是民间诟病的乱政——政府没有“提高服务降低成本”的竞争压力,它必然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攫取超额利润。政府与企业最大的区别,就在于政府是“垄断经营”,它没有任何竞争压力,“仅此一家别无分店”。

  政府只能是“监督者”而不应该是“经营者”,因为政府参与“经营”必然会“强迫交易”、“行政强制”,而“强迫交易”、“行政强制”必然使得民众失去“讨价还价”的权利,只能是听命于政府的“定价”。要避免造福万民的“善政”变成与民争利的“恶政”,就必须将公权力赶出“经营”领域,仅仅出于“监督”领域,例如企业开办政府登记、企业盈利政府征税、企业优质政府奖励、企业违法政府惩处,而不能由政府开办企业。即使是“国有企业”,也应该是工人代表、专家代表、政府代表共同组成董事会聘请职业经理人,而不应该是政府越俎代庖。

  改革对于推动生产力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,比如清朝的洋务运动,对于走向工业化、发展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是明摆着的。欧洲一些国家没有发生过农民战争,却较早进入了现代化。这些国家靠什么靠改革。

  虽然自己现在的一系列的改革都引出了不错的效果,但林天宇同样却知道这改革一事有很多的讲究,一个不少小便会像王安石变法一般,不但不会带来好处,反而是弊大于利,常羽知道改革是利益调整会

  请收藏:https://m.cqxnf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